簡體部首: 攵 ,部外筆畫: 4 ,總筆畫: 8 五筆86&98: wvty 倉頡: chok
筆順編號: 34533134 四角號碼: 88240 UniCode: 基本區 U+653D
【基本解釋】
● 攽
bān ㄅㄢˉ
◎ 分。
◎ 古同“頒”,發佈:“命~而孝聞死矣。”
【詳細解釋】
◎ 攽 bān
〈動〉
(1) (會意。從攴、從分,分亦聲。本義:分發)
(2) 同本義 [divide]
更多繁體字:https://www.fantizi.com.cn/攽,分也。——《說文》
乃惟孺子攽。——《書·洛誥》
(3) 頒佈 [promulgate;issue]
經傳皆以頒以班為之。——朱駿聲《說文通訓定聲》
【康熙字典】
【卯集下】【攴字部】攽 ·康熙筆畫:8 ·部外筆畫:4
【唐韻】佈還切【集韻】逋還切,?音班。【說文】分也。【書·洛誥】乃惟孺子,頒朕不暇。○按書古文,訓頒作攽。 又【廣韻】府巾切【集韻】【韻會】悲巾切,?音彬。義同。 又【博雅】攽,減也。 又【類篇】氣分也。亦作?。 【說文】從攴作攽。攽字原從攴作。
【說文解字】
【卷三】【攴部】攽
分也。從攴分聲。《周書》曰:“乃惟孺子攽。”亦讀與彬同。佈還切
“攽”讀音寫法
“攽”拼音: bān“攽”註音: ㄅㄢ
“攽”通用拼音(臺灣省): ban
“攽”註音二式: bān
“攽”威妥瑪拼音: pan1
“攽”耶魯拼音: bān
“攽”國語羅馬字: ban